1997年11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首次发布《中国Internet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大陆上网计算机总数为29.9万台,其中直接上网计算机4.9万台,拨号上网计算机25万台;国际出入口线Mbps;万维网(站点数约为1500个;CN册的域名4066个;上网用户数为62万。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国内外学界和业界将其视为继报刊、广播、电视之后新兴的大众传媒,第四媒体【注1】概念的出现,标志着人们已将互联网视为独立的媒体形态。
中国新闻媒体伴随国内网络的发展,伴随自身实力的增加,1997年与1995年、1996年的萌芽状态相比,呈现出媒体上网数量增加,网站建设水平提高的变化。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在CN册的域名总计有4066个,报刊注册的域名数已达95个。到1997年底,中国大陆有获准正式公开出版的报纸2149种,杂志7918种,二者合计在万种以上,上网报刊大致为报刊总数的百分之一,比1995年底仅6、7家的状况增长了近10倍。此外,一些广播电台、电视台也开始走上互联网,中国国家通讯社新华社也建立起了颇具规模的网站。
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于1997年1月1日正式推出网络版。内容包括所出版的系列报刊,包括:人民日报·海外版、华东版、市场报、讽刺与幽默、环球时报、新闻战线、中国质量万里行、大地、时代潮以及证券时报等。网络版在短短十个月内就改版四次,力求在形式上方便读者吸引读者。为便于用户获取信息,网络版自开通以来,已先后推出了20多个专辑和资料库,其中深受好评的有可供全文检索的《文选》以及“香港回归”、中共“十五大”、“历次党代会”、“中美关系大事记”等重大新闻专辑和背景资料库。网络版还可以通过“全文检索”功能,查阅1995年以来人民日报上发表的任何一篇文章。由于其信息量大、权威性高、调阅速度较快,访问人数迅速上升。到1997年11月底,网络版访问人次超过4000万次,每天平均访问人次达到40万左右。由于其影响力的不断扩大,国内外广告客户开始登门,网络版1997年广告收入已突破30万元。人民日报网络版是编委会下属的局级部门,编制设定为40人,这在国内上网报刊社中也是绝无仅有的。
新华社经过努力建设,于1997年11月7日建社66周年之际正式开通自己的网站。通讯社具有信息总汇的特点,新华社网站利用自身的优势开始向用户提供及时丰富的新闻信息。此外,新华社为了能够快捷地为国内用户服务,大力投入建设国中网(CWW),这是新华社香港分社控股的中国国际网络传讯公司(CIC)投资建设的商业信息网络。其特点是国中网拥有自己的高速通信干线和分布在国内主要城市的节点服务器,并且传送的都是新华社信息中心和CIC提供的信息,用户只要通过当地的电话线就可以直接联入国中网的最近节点,从而快捷地获取所需要的信息。
中国新闻社旗下的《华声月报》社经过努力,终于在1997年4月申请了自己的独立域名,随即完全凭借自己的力量制作了五个专栏共10多万字的网络版,正式定名为“《华声报》电子版”,于5月25日“亮相”互联网。该网站不断打破原印刷月刊在信息服务上受到的种种制约,不仅做到每天有新闻上网,而且于7月底,开始向全球用户提供免费电子邮件传送新闻服务。不论用户身在何地,只要用电子邮件发去要求订阅的信息,《华声》电子版就会将“本周新闻”、“全球华人”、“华声视角”这三个新闻专栏的内容用纯文本文件的格式发送到用户的电子信箱中。这是国内首家以电邮方式正规地向用户免费提供新闻服务的新闻网站。
中国的广播电视机构从1996年起对互联网开始有所认识,并尝试上网。在两年的发展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在发展势头、制作水平和影响力上不及报刊社。广电系统的中央三台中,中央电视台起步最早,1996年底就开始进行尝试,并在1997年加大投入力度,一些著名栏目,如《东方之子》、《实线特别节目》等,也与国内的网络公司合作推上了互联网。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也已在1997年内设立网址,但网站处于简陋的状态,仅有几个自我介绍性的固定内容栏目。在对互联网的认识方面,倒是一些地方广播电视台十分敏感,决心较大,行动亦十分积极。1996年12月,广东人民广播电台建立网站,这是国内第一个上网的广播电台。随后,广东省广播电视厅筹划建立了“岭南视听”信息网。上海的广播电视机构也开始在“上海之窗”网站中建立自己的网站。国内广播电视机构网站1997年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由开始时与网络服务公司的合办(其网页挂在网络公司的主页上)而成为有自己独立域名的网站,显示出日益成熟的发展势头,如中央电视台在1997年注册了顶级域名:。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所建立的政府外宣网站“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即“中国网”)于1997年1月1日开通,成为中国对外新闻报道的一个重要平台。
从1997年国内新闻媒体上网情况来看,尚存在以下问题:①上网媒体集中在以北京、上海及广东为中心的经济、文化、信息发达地区;②少数媒体网站在提供信息服务、网页制作水平等方面有了长足进步,但为数不少的网站由于各种因素却没有大发展,始终处于勉强维持的境地,访问人次很低,影响力很小;③网站建立、维护所需要的资金、技术、人才,依旧是困扰新闻媒体的首要问题;④传统媒体与互联网的结合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一切尽在摸索中,各方面的不足与问题处处显露。尽管当时互联网在国内的发展十分迅速,但毕竟带宽不够、通信资费高,故障也时有发生。如1997年9月18日中共十五大闭幕当天,《华声报》电子版通信线路出现故障,中断传输达20个小时之久,致使当日要闻不能及时上网发布。这一阶段网络媒体尚未形成巨大的影响力,自身形态仍然简陋,上网用户数量十分有限,网络媒体的市场规模尚很弱小。
1995年秋,由人民日报社和默多克新闻集团联合创办的“笔电新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后,选择的项目便是向互联网进军。经过一番努力, 1997年1月15日,Chinabyte网站正式开通。投资双方经协商后决定,Chinabyte以做中文IT信息内容为主,宗旨为“在中国,用中文,为中国人”。3月 IBM、Intel开始在ChinaByte上发布网上广告。IBM为AS400的宣传付了3,000美元,这是中国第一个网络广告,成为中国互联网广告业史的开端。ChinaByte是中国信息化建设积极的推动者和网上IT新闻最早的探索者,也是中文互联网最资深的品牌之一,其原创、全面、快速的IT报道和评论赢得了业界广泛的赞誉与信赖,同时为中国互联网界培养了第一批专业的编辑队伍。
1995年“瀛海威时空”开通时,便提供了基于网站的电子论坛(BBS)服务。经过两年的发展,论坛成为网站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成为网民踊跃参与言说表达的一方自由天地,其影响日益增大。9月中旬,世界杯足球赛亚洲区预选赛开始后,国人的注意力再次集中到中国足球队能否冲出亚洲,不少网站为此专门开辟了供网友论球侃球的论坛。10月31日,中国足球队在大连金州赛场败于卡塔尔队,一时间各论坛顿时“泣无声”。然而两天后,一位署名“老榕”网友的一则《10.31大连金州没有眼泪》的帖子出现在论坛中,这篇催人泪下的文字在网民中立刻引起轰动,仅四通利方论坛“体育沙龙”在48小时内,就被点阅了2万多次,而且不断被网民转贴和传送,几乎传遍了所有的中文网站。不少人还将其传送到报纸编辑的电子邮箱中,要求报纸全文刊出。这一事件表明,电子论坛已经在中国成为具有影响力的互联网应用,成为网民进行信息传播、观点表达的一个多元化的平台。
中国网络媒体在一步步前进的过程中,经营者不断对网络媒体的特性及经营理念和策略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如报刊电子版的母体是印刷版,那么电子版在制作时是否仅是印刷版的翻版;印刷版市场定位明确,电子版的市场定位在哪里。不少报刊社在制作电子版的实践中,已认识到如果在信息内容上与印刷版没有什么区别,如果不能提供切实独到的服务,将难以吸引网络用户。
为了使上网新闻媒体有一个交流经验的机会,国家新闻出版署所属的《中国报刊月报》社、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中央电视台央视调查咨询中心发起并组织了“97全国电子报刊经营现状与发展趋势”研讨会。会议于1997年10月16、17两日在北京举行。这是国内首次举办有关上网报刊的研讨会。与会者来自30余家大多已建立了自己网站的报刊社,此外尚有新闻出版领导机构、管理机构、其他新闻媒体(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及新闻传播研究机构的代表,共70余人。研讨会的宗旨是“三沟通一利于”,即沟通国内各电子报刊间的相互了解、沟通国内电子报刊管理层与实践层间的相互了解、沟通对国外电子报刊现状及经营理念的全面了解,从而有力于推动中国电子报刊的健康发展。
为了加强对网络新闻传播的统一管理,中央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为主管部门,开始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5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下发了《利用国际互联网络开展对外新闻宣传的注意事项》,对利用互联网开展对外进行新闻宣传做了若干规定。文件指出:“为了加强对利用国际互联网络开展对外新闻宣传的管理,保障对外新闻宣传的健康发展,国家实行积极支持、促进发展、宏观指导、归口管理的方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对利用国际互联网络开展对外新闻宣传实行归口管理,统筹协调新闻宣传进入国际互联网络(以下简称“入网”)的有关问题。对外发行的新闻报刊和其他对外出版物(包括文字印刷品和音像制品),原则上可以入网。新闻宣传单位入网须提出申请,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审批。具体办法: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宣传单位的申请,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审核后,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审批;对中央、国务院各部门所属新闻宣传单位的申请,由申请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审批;对军队新闻宣传单位的申请,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审批后,到总参通信部办理入网手续。经批准入网的新闻报刊,应到新闻出版署办理备案手续。各新闻宣传单位利用国际互联网络对外新闻宣传的内容,需在中央对外宣传信息平台统一入网,不得自行通过其他途径入网,更不得自行在国外入网。已通过其他途径入网的,要一律补办报批手续,获准继续入网的应转到中央对外宣传信息平台上。入网新闻宣传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入网的宣传内容全面负责。各入网新闻宣传单位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络从事不符合我国外交方针、政策和违反对外宣传、外事工作纪律的活动。”
1、1997年,国内外学界和业界已开始将互联网比作“第五媒体”(即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之后的新兴媒体),但很快约定俗成为“第四媒体”(the fourth medium,即报刊、广播、电视之后新兴的媒体)。1997年10月18日,《人民日报》第五版上一篇文章的标题就使用了《瞩目的“第四媒体”》。1998年5月,联合国新闻委员会举行年会,正式确认并使用“第四媒体”的概念。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会议上指出:“互联网已成为继报刊、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在加强传统的文字和声像传播手段的同时,应利用最先进的第四媒体——互联网,以加强新闻传播工作。”1999年4月,第二届亚太地区报刊与科技和社会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国科协主席周光召在开幕词中引用了安南上述话语,经媒体报道,“第四媒体”的概念在国内得到广泛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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