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训练学理论指出,比赛竞技要由技术、战术、体能、心理和运动智能五个方面构成。然而,就足球项目而言,技术是基础,战术是核心,体能是保障。这五种能力不是通过短板理论而相互作用,而是通过互补不足而协调发展。足球整体竞技能力的高低不会由某单一弱势因素决定,而是由相互间能力水平的叠加而共同构成。若要提高足球整体竞技能力,需通过协调五种竞技能力构成要素间优先与均衡发展来共同实现。
就足球专项体能而言,体能与其他竞技能力构成要素间既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又相互独立。首先,体能是完成战术任务的保障,体能水平的高低影响着技术水平的发挥,同时,体能对运动员的心理状态以及运动智能的发挥也存在潜移默化的影响和作用。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体能训练与其他因素的训练又可分离开独立进行。
目前,针对足球体能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领域:第一,足球比赛中跑动能力的形态学研究,如跑动距离、跑动类型等;第二,体能消耗的生理学研究,即通过对运动员有氧能力和无氧能力指标的测定,探讨运动员的体能状态;第三,能量输出的供能方式研究,目前已经普遍认可足球体能是一种混合供能的方式,但到底哪种方式起到的作用更大,是目前讨论的热点。
不可否认,这些学者的研究都存在其合理的方面,但我们应清楚,研究足球体能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了解其供能方式,跑动形式,而是为了更好地应用于比赛。可现在,学者更多把注意力集中到足球体能的外部形态研究上,没有对专项体能的本质属性展开深入细致探讨。本研究从体能消耗的目的任务入手,认为足球比赛中运动员消耗体能,无论通过何种形式、何种途径,最终应具有目的性,即完成战术任务。而不具有战术目的的体能消耗不应是足球专项体能研究的范畴,应是一般体能的研究范畴。因此,可通过完成战术任务的次数和效率来评价足球专项体能状态。
进行足球专项体能训练,首先要对其基本特征及其作用机理有深入、细致的了解。足球专项体能,就其运动形式而言,是一种非固定周期的间歇性运动方式;就供能方式而言,是一种以无氧代谢和有氧代谢混合供能的供能方式。一场比赛90分钟,因此有氧氧化供能始终贯穿于供能方式的始终。但究其以哪种无氧供能方式为主,则主要取决于比赛强度。若比赛强度较低,则队员在进行一次动作后,会有充分时间恢复,则其无氧供能以磷酸源供能系统为主,以糖酵解供能系统为辅;若比赛强度较高,则队员在进行一次动作后,没有得到充分的恢复就要进行下一次动作,则其无氧供能以糖酵解供能系统为主,以磷酸源供能系统为辅。
在一场比赛的过程中,我们可以设想把获得比赛胜利这个整体目标分解为比赛期间各个时刻中不同的战术任务,进攻方需要通过消耗体能完成传球、接应、运球、控球、突破、射门等战术任务,而防守方则需要通过消耗体能来完成抢截、补位、解围等战术任务。那么,运动员突然动作变化的次数反映了其完成战术任务的次数,而运动员动作质量的水平反映了其完成战术任务的效率。由此,本研究把动作次数和动作质量作为衡量运动员专项体能状态的两个重要指标。
分析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应假设一个场景:设A、B两名运动员在最佳体能状态下,在距离足球相同的距离向球跑动,可同时获得对球的控制权。通过几次重复练习后,A的体能状态稍有下降,导致动作质量下降,速度减慢,从而使B抢先获得对球的控制权。由此可以看出,足球专项体能不仅与动作次数具有非常重要的关系,还与动作质量有十分紧密的联系。我们由此可作出判断,运动员维持动作质量的水平越高,完成战术任务的效率越高。所以,运动员维持高水平动作质量是保证其有效完成战术任务的前提。
对于足球专项体能,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在足球比赛中,运动员通过每次突然的动作变化完成抢截、接应、突破、射门等一系列战术任务,而每次做动作需要耗费能量,运动员正是通过每次能量的消耗来完成最终的战术目的。那么,可以说运动员完成战术任务的次数越多,就说明该运动员的体能状态越好。换言之,就是运动员在比赛中突然变化的动作次数越多,就表明该运动员的体能状态越好。因此,我们可以把运动员的动作变化次数作为衡量运动员体能状态的一个重要指标。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足球专项体能而言,运动员每次做出动作而耗费能量的过程都应具有战术目的,即完成一个战术任务,而不具有战术目的的能量消耗则不应是本研究所涉及的范畴。
目前,很多学者把运动员在比赛中的跑动距离作为衡量足球运动员体能的一个重要指标,而本研究认为此指标无法真实反映运动员的足球专项体能状态,其存在一定程度的误区
首先,在正式足球比赛中统计的跑动距离包括高速跑、中速跑、慢跑、慢走等几种运动形态,而在比赛中真正具有技战术目的的动作形态主要集中在高速跑与中速跑中,也可称之为有效跑动,慢跑与慢走等动作形态多用于体能的调整与恢复。显然,慢跑与慢走等低强度跑的跑动距离虽在总跑动距离中占有比较大的比重,但实际意义不大。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若运动员A在比赛中积极跑动,跑动距离较长,但有效跑动的次数较少,也就是完成战术任务的次数较少,其大部分跑动主要集中在慢跑与慢走等动作形态上;而运动员B虽跑动距离较少,但有效跑动次数较多,其大部分跑动主要集中在为完成抢截、接应、突破等战术任务而进行的高速跑与中速跑中。
显然,运动员在比赛中消耗体能主要是为了完成战术任务,那么运动员完成战术任务的次数越多,就对比赛的贡献越大,说明运动员专项体能状态越好。以此来判断,B虽在比赛中跑动距离较少,但表现出的专项体能状态较好;A虽整体跑动能力较强,但专项体能状态明显处于劣势。所以就有效跑动次数与跑动距离两个指标而言,有效跑动次数对反映足球专项体能状态的意义更大。
其次,就足球体能的供能方式而言,在中速跑、高速跑等运动形态下,由于运动强度较高,机体产生乳酸速度大于消除乳酸速度,乳酸积累导致机体机能水平下降;而在慢跑与慢走等运动形态下,由于运动强度较低,机体消除乳酸速度大于产生乳酸速度,乳酸堆积减少导致机体机能水平提升。因此,慢跑与慢走等低强度运动过程,实质是体能的恢复过程而不是体能的消耗过程。所以,把这种运动状态下的跑动距离作为足球专项体能的反映指标显然不合理。
再次,就每次中、高强度的有效跑动,每次跑动的距离从5米到60米不等,其消耗的能量也具有较大差异,但我们评价足球运动员的专项体能状态不应根据其能量消耗的多少而定,而应根据其对比赛贡献的大小而定。两名运动员,若A进行了10次有目的的跑动,即准备完成10次战术任务,但大部分跑动都集中在中、长距离上,总体跑动距离较长,耗费能量较多;而B进行了20次有目的的跑动,即准备完成20次战术任务,但大部分跑动都集中在5米到10米的中、短距离上,总体跑动距离较短,耗费能量较少。当我们评价两名运动员的体能状态时,可以这样表述:A的整体体能状态较好,因其消耗的能量较多;B的足球专项体能状态较好,因其完成战术任务较多,对比赛的贡献更大。仅就跑动距离、能量消耗、有效跑动次数来说,前两个指标更多反映的是运动员的整体体能状态,后一指标则反映运动员的专项体能状态。
我们需要指出的是,在以上的举例中都是进行的假定。足球比赛中的跑动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运动员进行20次跑动全部集中在短距离上的可能性虽然存在,但几率很小,我们这里只是方便分析、研究而进行的假设。不可否认,运动员整体体能储备是其专项体能状态的基础和保证,但两者根据项目体能特征的不同,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显著差异。还有,我们也不应完全根据比赛中的跑动次数来评价运动员的体能状态,因比赛中运动员具有不同的位置责任。位置任务不同,比赛对抗强度不同,其应跑动的次数也不同。我们利用这一指标更多的是通过训练、测试等方式,测评运动员在相同客观条件下的专项体能状态,为运动员进行下一阶段的体能训练提供指标参考,为运动员参加正式比赛提供能量储备。
通过对足球体能特征的分析,可以看出足球体能的动作质量主要通过三种形态得以体现:第一,单位动作质量,即运动员最大速度能力;第二,充分恢复状态下保持动作质量的能力,即保持最大速度的能力;第三,非充分恢复状态下保持动作质量的能力,即速度耐力。
众所周知,足球比赛中的跑动多以15米至30米的中短距离跑动为主,在对运动员动作质量进行评价的过程中,也应以此距离区间为评价指标的取值范围。由于测试的距离越短,所花费的时间就越少,统计的误差就会相对较大。由此本研究选取跑动距离较长的30米跑为测试指标。首先,通过对运动员30米全速跑的测试,可得知该队员单次的动作质量标准。
由于30米跑的跑动时间在10秒以内,因此动用的供能方式主要为磷酸原供能系统。通过运动生理学相关理论知识得知,动用磷酸原供能系统后,30秒可恢复到原有基础的50%,60秒可恢复到原有基础的80%,120秒可完全恢复。因此,在进行保持最大速度能力测试的过程中,为保证其机体得到充分恢复,应使间歇时间控制在120秒以上。然后,通过10组30米跑的测试,组间间歇120秒,可反映运动员充分恢复状态下保持最大速度能力。最后通过10组测试结果的平均数与运动员起初测试的单次最大速度的标准进行对比,可反映运动员动作质量下降程度。如一名运动员10组30米间歇跑的平均值4.3秒,而该运动员的最大速度测试为4.1秒,则该队员动作质量下降-0.2。
根据运动生理学的相关知识以及荷兰足球体能训练的基本理论,30米的速度耐力测试的间歇时间一般选取30秒钟。同样,通过10组30米跑,30秒间歇的速度耐力测试,可反映运动员非充分恢复状态下的速度耐力水平。再通过10组测试结果的平均值与队员最大速度标准进行对比,可反映运动员速度耐力水平的动作质量下降程度。如一名运动员10组30米速度耐力测试的均值为4.8秒,而该运动员的最大速度测试为4.1秒,则该队员速度耐力水平的动作质量下降程度为-0.7。
其次,通过速度耐力的测试还可进一步指导体能训练过程。依据荷兰足球体能训练的基本理论,在10组30米全速跑的过程中,通过测得速度巨幅下降的拐点的组别可测得运动员初始训练级别。例如,一名运动员10组30米测试的时间值为:4.5秒、4.4秒、4.6秒、5.2秒、5.3秒、5.1秒、5.6秒、5.8秒、5.8秒、5.7秒。可见,在第四组的时间值突然增大,则该运动员的初始体能训练级别为3级。参照荷兰足球体能训练评价量表可找到其相应的训练负荷强度与训练量。但不同的训练对象其负荷强度与训练量也有所变化,因此荷兰足球体能评价量表只可作为参照标准。我们应根据训练队员的体能状态进行适量调整,从而制定出适合该训练群体的体能评价量表。并依此量表进行训练安排。
此外,运动员的有氧能力也与动作质量存在一定的联系,它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机体的恢复能力。有氧能力越好,其个体乳酸阈值就会越高,消除乳酸速度也就越快,自然恢复能力就会越强。因此,运动员有氧能力的提升对其速度耐力水平的提高具有显著性作用。
通过对足球体能特征的分析,对运动员动作次数的指标评价主要体现在单位时间内对抗状态下运动员完成动作的次数,即实战对抗能力。这里所指的动作次数是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为完成某一战术任务而采取的突然的动作变化的次数,主要指抢截和冲刺的次数。通过测定单位时间内运动员动作突然变化的次数可反映其专项体能水平,动作次数越多,体能状态越好。
在运用动作次数来评价足球专项体能状态的过程中,可通过阶段性训练前后,两次单位时间内对抗状态下运动员动作次数变化的差异程度,来评价阶段性的体能训练效果。单位时间内动作次数越多,体能状态越好。
本研究规避以往以跑动距离和能量消耗为评定指标的传统评价方式,转而开辟一条新的思路,从体能消耗的目的任务入手,从完成战术任务的视角出发,以任务完成的次数和效率作为评价体能状态的核心内容。并通过对动作次数和动作质量评定方式的分析,设立非对抗状态下固定时间间隔动作质量评价方法以及对抗状态下固定时间段内动作次数测定方式,最后通过测试结果监控体能训练实施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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