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圳市政府同意,《深圳市足球场地设施规划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11月8日由市文体旅游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市足球协会正式印发,是对8月31日印发《深圳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50)》的重要保障。
《深圳市足球场地设施规划建设实施方案》指出:要把足球场地设施规划建设,作为我市重要民生工程和足球发展的基础性工程,为足球运动在我市蓬勃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实施方案》指出,截至2016年底,深圳全市共建有各类足球场地592块,平均每万人(常住人口)拥有足球场地只有0.5块,离《广东省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提出的“2020年平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0.6块以上”的建设目标有差距;深圳市足球场地分布不均衡,宝安和龙岗两区共建有274块足球场地占全市46%,人口密集的罗湖区和龙华区只有53块,数量相对不足;教育系统有383块场地,占全市总量65%,足球场地社会化程度不高。
《实施方案》所指的足球场地包括5人制、7人制(8人制)、11人制场地;标准场地指11人制足球场。新建足球场主要包括校园足球场、社会足球场和专业足球场3种。
其中,新建校园足球场地52块。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完善校园足球场地设施,每所学校至少建设1块5人制以上的足球场地。其中,足球特色学校应建设1块以上7人制(8人制)或11人制足球场地,有条件的高校、中专院校应建设1块以上11人制标准足球场地。
新建社会足球场地246块。充分利用体育公园、公园绿地、高架桥底建设露天足球场;鼓励利用非建设用地、企业自有用地和用房建设露天草坪足球场;允许利用限建区建设露天草坪足球场等。按照粤建规﹝2017﹞90号文要求,合理利用有条件的土地资源,因地制宜建设5人制、7人制(8人制)和11人制足球场。
其中,福田区现有足球场地73块,到2020年新建足球场地43块。罗湖区现有足球场地33块,新建足球场地40块。南山区现有足球场地48块,到2020年新建足球场地64块。龙华区现有足球场地20块,到2020年新建足球场地73块。
此外,新建专业足球场地10块。加快建设市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区采用新建或改建的方式,建设可承办国际A级赛事的足球场地。
《实施方案》提出,要将足球场地设施规划建设纳入我市足球改革发展总体工作计划,并由市足球振兴联席会议重点研究解决规划建设中的问题,其中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市属中小学校园足球场地建设及向社会开放;市文体旅游局负责市级专业足球场地建设、管理;市城管局负责市属公园内足球场地建设、管理;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本地区区属中小学校园、社会、专业等足球场地建设、管理;市规划国土委负责统筹推动新规划小区优先配建足球场地;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建设等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能支持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市文体旅游局牵头督查督办,建立跟踪监测考核机制,及时向市足球振兴联席会议汇报全市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进度情况,督促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依照本实施方案及时推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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