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
1、单招5人男子3人:乙组蛙泳1人,甲组蛙泳1人,甲组自由泳1人女子2人:甲组蛙泳1人,甲组自由泳1人
2、统招19人男子10人:蝶泳2人,蛙泳2人,仰泳2人,自由泳3人,混合泳1人女子 9人:蝶泳1人,蛙泳2人,仰泳2人,自由泳3人,混合泳1人
(五)田径统招14人男子7人:100米1人,400米1人,1500米1人,3000米1人,400米栏1人,铅球1人,跳高1人;女子7人:100米1人,400米1人,1500米1人,3000米1人,400米栏1人,铅球1人,跳高1人。
具备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报名要求,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3月11日之后出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4.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我校公布的招生项目一致。
1.持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可申请单考或统考,但不能两者同时申请。
2.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及提交申请表。申请表提交成功后,请用A4纸打印申请表,交由所在学校确认盖章后上传。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2月29日。
考生按照报名系统要求须上传以下材料(不需要邮寄),报名截止日期仍未上传报名材料或未按规定上传报名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后,请务必将网上填报的所有报名材料用A4纸打印(色彩不限)签字盖章,并附上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运动员等级证书及相关比赛成绩证书或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其中男子足球、女子排球项目的二级运动员考生,还需附上本人获得运动等级称号时参赛名称及所在参赛队全体队员名字,由教练员签名、学校盖章并确认其为主力队员的证明书),扫描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考生无需再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报名截止日前须取得我校招收项目运动员等级证书(同时名次符合教育部要求),并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等级查询系统”中公示的考生,方可申请报考我校。
1.资格审查:首先对考生所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到“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等级查询系统”进行核查(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然后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根据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2)报到时间:2016年3月11日,报到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体育馆(体育中心)。考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运动等级证书、比赛成绩证明材料原件,办理报到手续;同时现场照相办理准考证并采集考生指纹信息。
报名申请单招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测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3月12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择优公示,宁缺勿滥,公示无异议者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预备人选。
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第一志愿的第一顺序报考我校)。录取原则如下:
1.经公示无异议的单考单招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按照教育部的相关录取规定进行录取。
2.经公示无异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体育特长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进行录取。
请达到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务必于6月28日前(以寄达日期为准)将《四川大学201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高考成绩反馈表》寄至四川大学(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贾老师收),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专业选择:按照如下原则在考生所在省有招生计划的专业范围内接受考生申请。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2)达到一本线的统招考生除八年制、基地班和数学、物理要求高的专业外的我校2016年招生专业均可接受考生申请。
生物医学工程、法学、工商管理类、档案学、公共管理类、社会工作、信息资源管理、哲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预防医学、法医学、风景园林、国际经济与贸易、历史学类、旅游管理类、纺织工程、轻化工程、英语、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药学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规范开展,监督邮箱:监督电线、考生本人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4、我校所有报名考试信息,均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我校将与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指纹核对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