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国际足球 | 足球明星 | 足球赛事 | 足球游戏 | 中超 | 英超意甲 | 德甲 | 欧冠 | 梅西 | C罗 | 足球俱乐部 | 

您现在的位置: 足球新闻网 >> 足球俱乐部 >> 正文

  没有公告

  大缩水!两家俱乐部难过中超准入关新赛季三级联赛大概率均减至16队           ★★★ 【字体:  
大缩水!两家俱乐部难过中超准入关新赛季三级联赛大概率均减至16队
作者:佚名    足球俱乐部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5/31    

  根据中国足协官方渠道3月20日发布的信息,足球行业第二批完成债务清偿的俱乐部为期三天的公示期应于3月23日结束。中国足协和中国足协筹备组将根据两批名单中俱乐部的公示情况、被投诉确认存在突出问题的俱乐部的整改工作情况以及名单中俱乐部其他准入条件的审核结果,最终确定新赛季中超、中国甲、中国乙俱乐部名单。据了解,截至3月23日晚,在表现符合中超要求的18家俱乐部中,仍有两家俱乐部没有还清债务或达到准入标准,很可能会错过新赛季的中超。为了保证联赛的竞技质量,主办方很可能在新赛季不再替换其他俱乐部球队参加中超联赛。毫不奇怪,中超、中国甲、中国乙联赛的规模将从上赛季的18支球队分别调整到新赛季的16支球队。

  在3月13日公布第一批完成足球行业债务清偿的俱乐部一周后,中国足协于3月20日公布了“第二批名单”。在错过“第一名单”的14家俱乐部中,有9家出现在“第二名单”中,包括成都荣成、深圳和广州市,这些俱乐部将参加新赛季的中超联赛。到目前为止,新赛季符合中超要求的18家俱乐部都进入了公开名单。

  但俱乐部上市后,仍需通过三天的公示期。在公布两批名单的同时,中国足协也明确表示:“如果相关债权人对本通知第一条所列俱乐部名单有异议,可以向中国足协提交相关材料,中国足协将根据收到的材料及时处理”,并为此开通了专属电子投诉邮箱。

  记者获悉,首批名单公布后,中国足协接到多起投诉,足协立即展开调查,确认名单中部分俱乐部存在相关遗留问题(包括拖欠工资)未妥善解决,并指示相关俱乐部按要求尽快解决问题。由于新赛季的中超联赛,

  联赛和甲级联赛定于4月中下旬开赛,联赛备战刻不容缓。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足球协会和中国足球协会筹备小组不可能无限期地等待俱乐部解决拖欠工资和其他准入问题。因此,他们已通知相关俱乐部最迟在本周内解决问题,确认他们是否能够满足所有准入条件,如资金的可用性,并明确他们的参与意愿。

  截至3月23日晚,仍有两家俱乐部成绩符合中超要求。这两家俱乐部分别是新升班马昆山足球俱乐部和广州城市俱乐部。如果本周没有重大转折点,两队很可能会错过新赛季的中超。然而,之前同样面临还债困难的深圳足球俱乐部,最近在深圳相关方的支持下,在准入方面出现了转机,新赛季很可能会留在中超。

  那么,一旦两家俱乐部在新赛季未能通过中超联赛的准入标志,主办方会弥补其他球队进入中超联赛吗?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主办方不想因为盲目追求联赛规模而放弃对联赛比赛质量的追求。类似于一支球队连败10轮以上,比分相继出现巨大差距的现象,对于职业联赛来说是不正常的,损害了联赛的形象。

  同理,新赛季甲乙联赛也面临着从上赛季18支球队缩减到16支球队的规模。其中,新赛季符合甲级联赛要求的武汉长江已经退出,河北俱乐部实际上已经退出职业足球,淄博蹴鞠错过了两批“清债俱乐部宣传名单”,实际上相当于自动放弃新赛季的参赛资格。但符合新赛季二级联赛要求的北京北方体育大学俱乐部和新疆天山雪豹俱乐部也被排除在两批宣传名单之外。此外,另一个进入“第二批名单”的中国A俱乐部被证实存在未解决的问题。广州足球俱乐部之前深陷危机,但仍有希望留在职业足球中。

  在各俱乐部准入条件审查程序完成后,将最终确定新赛季中超、中国甲、中国乙俱乐部的准入名单。具体结果将于下周正式公布。赛事组织者还将开始各级联赛日程安排等准备工作。

足球俱乐部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足球俱乐部:

  • 下一篇足球俱乐部: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中国足协公示2024赛季首批完
    中超成都赛区被罚咋回事?球
    再见中超!曝3俱乐部年底将解
    再见!曝中超第1身价外援将离
    中超综合:保级球队再落败
    中超联赛领头羊“制造悬念”
    记者:球迷回归未让中超俱乐
    中超中甲中乙联赛俱乐部非企
    2023中超联赛5月23日成都蓉城
    命真硬!曝快要解散的中超劲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足球新闻网声明:本站部分资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作者或来源机构不同意本站转载采用,请通知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